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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驻马店市坚持铁腕治污,推进依法行政,对大气污染行为实行零容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6年,驻马店市PM10平均浓度每立方米120微克,PM2.5平均浓度每立方米68微克,优良天数218天。与2015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36天,PM10下降4.5%,PM2.5下降8.8%。在全省18个省辖市排名中,优良天数排在第五位,PM2.5排在第六位,PM10排在第五位。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驻马店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驻马店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订方案、强化措施,加大督察问责力度,有效改善了全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市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全市扬尘治理推进紧急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压。
  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后,驻马店市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了高规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会,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重点企业、中小学校长等近500人参加会议,驻马店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星亲自动员,驻马店市委书记余学友作重要讲话。
  余学友、陈星等领导多次在由全市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时时传导压力,层层提出要求,号召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行动起来,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背水一战、持之以恒,以过硬的措施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改善驻马店市环境空气质量。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驻马店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完善方法措施,加大参与力度,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等根据自身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
  2016年8月22日,驻马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还采取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驻马店市政协于2016年8月份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民主监督,制订下发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民主监督实施方案》,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部分县区涉气企业治理情况、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和部分施工工地、商砼站扬尘控制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就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工作进行专项民主监督、座谈。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开展了服务大气污染防治等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提出要强化法治手段,凡是涉及大气污染行政案件,确保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执行,对于起诉到法院构成犯罪的大气污染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治理工作的能力。
  突出重点,挂图作业。驻马店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七个专项方案进一步细化,将排查出的694个扬尘场地、466个工业企业污染源、218台10蒸吨以下锅炉等各项重点任务制作成作业图,任务分解到县区、乡镇(办事处)、街道(村组),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具体措施,标明完成时限,实行责任制,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精细、精确作业。
  在工作中,驻马店市实行分类施策、分步推进,每天调度,动态更新,治理一家、核定一家、销号一家,切实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干什么、怎样干以及抓而不紧、落而不实的问题。
  “控尘”。对各县区排查出的245个建筑施工场地、128个道路施工场地、69个市政施工场地、48个拆迁施工场地等,要求必须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达不到标准,落锁停工,直到通过验收才能开工。对261个重点扬尘路段进行治理,共覆盖防尘网443万平方米。所有在用露天堆放场必须采取围墙围挡、防风抑尘遮盖等措施,确保物料传送、落料卸料、进出口不起扬尘,未达到扬尘治理标准和要求的,严格实行停产、停业、停用并限期整改。规范道路保洁作业,保证每天机械清扫不少于两次,高温天气增加洒水防尘作业次数;每天对主次干道进行不间断喷雾抑尘和洒水作业,最大限度除污降尘。
  “控煤”。全市4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170台燃煤小锅炉拆改任务、67台非电行业燃煤锅炉废气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同时,按照驻马店市“气代煤”方案,全市新铺设天然气管网近4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46.6公里,安装燃气锅炉62台、大锅灶909台。
  “控排”。全市12家水泥粉磨站提标治理任务、8家工业炉窑及105家砖瓦炉窑的废气提标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全市21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均已完成。
  在“小散乱差”整治上,通过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等措施,54家“小散乱差”污染企业全部关停到位,在此基础上又排查出的93家也已整改到位。
  “控车”。全市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8180辆,提前超额完成了今年需淘汰17646辆的任务。
  “控烧”。把秸秆禁烧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焚烧秸秆对空气环境质量所造成的污染负荷。2016年夏、秋两季,驻马店市共发现着火点3处,大面积焚烧秸秆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在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上,对主城区42家规模以上餐饮门店进行了规范整治,对25家违规门店进行停业整改,取缔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227个,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等店外经营行为242个。
  在全面禁止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现场配制砂浆方面,市商务、住建、环保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51个工地现场搅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
  在整治散煤燃烧污染方面,市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加大散煤执法力度,在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严禁使用散煤,杜绝劣质煤流入驻马店市,积极推广使用电、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散煤销售点177个,其中应取缔139个,已全部取缔到位,共拆除散煤生产设备189台。
  驻马店市政府印发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中心城区全面禁放。
  “控油”。目前,全市335个加油站点、296辆油罐车和4个成品油库,除6个加油站因道路扩建拆除外,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共查封黑加油站点637家,其中刑事立案41起,刑事拘留84人,逮捕10人,治安拘留883人,罚款122万元。全市329个加油站点(其中中石油、中石化116个,社会加油站213个)已全部销售国V油品。
  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为切实解决驻马店市各类环卫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驻马店市及各县区投入11524万元,购置洒水车184辆,机械清扫车167辆,基本配齐中心城区及各县环卫设备,城市主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80%以上。
  紧盯目标,逐月约谈。在对各县区PM10、PM2.5及优良天数进行逐月量化目标的基础上,根据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污染特征,重点针对PM10制订出台《驻马店市大气污染攻坚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采用百分制考核,其中PM10浓度目标完成情况占40分,加大PM10浓度目标完成情况比重,每月进行排名,在驻马店市主要媒体进行公布,对当月PM10后两位的县区约谈分管领导,连续两月后两位的约谈县区主要领导。市大气办已分别对攻坚战以来5个月份PM10排名落后的县区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进行了约谈。
  加强研判,及时管控。市环保、气象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大气污染研判小组,每天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驻马店市天气条件进行会商研判,并及时向市大气办报告研判结果。市冬防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各县区大气监测数据和高架源监控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大气办报告,随时下达管控指令,督促各县区、各部门立即响应,采取必要的应急管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化督察,实施重罚。驻马店市抽调各县区环保执法人员,组成12个督察组,对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打招呼进行夜查、晨查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直接汇总,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重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至目前,全市已累计罚款2734万元,处理100余人,其中约谈37人、诫勉谈话17人,通报批评27人,分别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14人。
  严格执法,坚决打击。驻马店市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环保执法力度,至目前,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1250人次,对1515家违法企业责令限期改正、855家停产治理、223家依法关闭,立案处罚130家,查封扣押67家,罚款640万元。全市整治“渣土车”7843辆,查处违法1259起,暂扣驾驶证169人次,查处违规运输企业22家,收回运输许可证173个。
  如今,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已成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主动作为、积极防治已经成为驻马店市各行各业的自觉行动和共同追求。自2016年7月至12月大气污染攻坚战开展以来,驻马店市PM10平均浓度每立方米105微克,PM2.5平均浓度每立方米62微克,优良天数121天。与2015年同期相比,PM10下降11.8%,PM2.5下降12.7%。与上半年相比,PM10下降22.8%,PM2.5下降17.3%,优良天数增加27天,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